国务院:改革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目标和措施

2024-11-17 00:04:23 admin

  中新网2月2日电 近日,国务革和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院改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中央和地方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完善问题和不足,明确了改革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的转移支付制度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措施。目标对于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的和措具体措施,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务革和《意见》明确提出,院改要清理整合一般性转移支付、完善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和加强一般性转移支付管理。转移支付制度

  上述负责人表示,目标《意见》明确提出,和措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国务革和要清理整合一般性转移支付。逐步将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属于中央委托事权或中央地方共同事权的院改项目转列专项转移支付,属于地方事权的完善项目归并到均衡性转移支付,建立以均衡性转移支付为主体、以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为补充并辅以少量体制结算补助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体系。

  二是要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逐步将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提高到60%以上。改变均衡性转移支付与所得税增量挂钩的方式,确保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幅高于转移支付的总体增幅。大幅度增加对老少边穷地区的转移支付。中央出台增支政策形成的地方财力缺口,原则上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调节。

  三是要加强一般性转移支付管理。一般性转移支付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编制。科学设置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因素、权重,充分考虑老少边穷地区底子薄、发展慢的特殊情况,真实反映各地的支出成本差异,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范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分配,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采取适当奖惩等方式,引导地方将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投入到民生等中央确定的重点领域。(中新网财经频道)

责任编辑:吴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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