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消协“送法下乡”护春耕

2024-11-16 16:55:07 admin

中国消费者报哈尔滨讯高鹏 记者刘传江)春耕在即,送法下乡4月27日,黑龙黑龙江省伊春市消协聚焦农民权益保护,江省联合伊春市场监管局消保科、伊春反不正当竞争科及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农业技术推广专家共同开展“送法下乡保春耕”普法宣传活动,市消深入到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开展系列普法宣传,协护为农民朋友排忧解难。春耕

在东升镇长征村普法宣传座谈会上,送法下乡工作人员围绕春耕备播中常见的黑龙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开展座谈,现场解答农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江省各类涉法涉诉问题,在选购农资商品时应注意的伊春事项、消费维权途径等方面相关知识,市消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群众的协护依法维权意识和农资消费能力。现场还发放《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各类消费维权手册、春耕宣传单200余份。送法下乡为畅通消费者的诉求渠道,拓宽消费纠纷和解的绿色通道,充分发挥12315热线和“消费维权服务站”作用,把纠纷解决在现场,解决在基层,做到解决消费纠纷“不出门”,伊春市消协与伊春市场监管局消保科在东升镇挂牌设立了“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以方便快捷的服务,降低村民的维权成本,并发挥消费维权示范辐射作用。

普法宣传人员还分别深入到乡村农户、田间地头为农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向农户传授农资商品识假、防假知识及防范意识,提示农户购买农资一定要索取和妥善保存购买凭证和发票、信誉卡、包装物、内标签等票证。在农药、种子、化肥使用后,要把包装袋及说明书保留一定时期,出现问题便于追究和索赔,引导农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从正规渠道购买农资产品,进一步提高识假辨假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农技专家为农民群众现场提供农业技术指导,并对大家提出的一些具体问题给予耐心细致地解答,为春耕生产的正常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确保农民消费者买到放心农资产品,严防坑农、害农现象发生,工作人员来到镇农资商店,重点监督检查了东升镇农资经营户,要求农资经营者强化第一责任人的信用意识,在经营化肥、农膜、农机具等重点农资产品过程中,要为农民消费者提供的农资商品信息要真实、全面、准确,不能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诚实守信,自觉接受农民消费者的合理诉求。通过此次监督检查,有效地规范了农资经营户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工作人员深入农户家开展普法宣传。高鹏/摄

工作人员与农民群众座谈。高鹏/摄

责任编辑:李佳榕上一条:浙江海宁消保委发布2022年第2号消费警示下一条:中消协发布新消费领域投诉情况专题报告:线上不公平格式条款问题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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