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空管分局积极落实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

2024-11-17 00:29:23 admin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宁夏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自2022年8月28日起,空管宁夏回族自治区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分局上海市和广东省 (不含深圳市)的积极部分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

      宁夏空管分局财务部积极落实上级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落实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各项要求,组织业务骨干对相关政策要求进行学习、全面培训,数字并通过四问四答快速帮助分局职工了解全面数字化的电发点工电子发票相关内容,进一步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票受票试降低征纳成本。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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