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税务总局文件事件应彻查

2024-11-16 16:52:13 admin

评论员 肖擎

  近日,伪造文件有媒体报道称税务总局将调整年终奖个税征收办法,税务事件拟将年终奖分摊至12个月征收个税。总局昨日,应彻税务总局称从未发过修订个人所得税征收的伪造文件公告,文件及解读稿系伪造。税务事件

  网络上虽有此一公告的总局全文,但并未见到明确出处,应彻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也没有。伪造文件个税调整政策对社会有很大影响,税务事件有就是总局有,没有就是应彻没有。国家税务总局称此一公告为伪造,伪造文件并表示将依法行使追究伪造公文者法律责任的税务事件权力。澄清比较及时,总局但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需要弄个明白。

  税务总局将调年终奖个税征收办法的信息,最早出现在8月13日的《广州日报》上。随后新华网以“新华网北京8月14日电”发布了“国税总局明确企业派发红股计税方式”一文,里面提到“纳税人一次取得各种名目奖金,可分摊到12个月中计税”;同一天,《北京日报》以“年终奖分摊至月计征个税——国税总局解答执行新个税法三大问题”为题予以报道,署名“新华社记者何雨欣、侯雪静”;同一天,央视也作了相关报道。此后,各地媒体开始纷纷转载,多为“据新华社电”。

  《广州日报》和央视的报道都没有援引其他媒体,属于自采新闻,报道里有“国税总局认为”、“国税总局解释”等提法,但没有具体人名,也无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员出镜。署名新华社记者的报道更是以“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13日接受了记者采访”的问答方式,作了解读,相关负责人是谁,自始至终也没有名字。

  如果“文件及解读系伪造”的说法属实,无疑是一起重大事件。解读由媒体作出,传播解读的也是媒体,影响是巨大的。

  此一事件的信息源头就出在早期报道的媒体上,作为媒体,他们应该为自己的报道负责,有必要说明报道出现的过程,有必要说出采访的经过,有没有采访到人,对信息是否有严格的审核、有审慎的求证,应当对公众有所交代。另一方面,公告和解读有鼻子有眼,伪造之说牵涉甚大,对国家税务总局而言,也有必要调查清楚是否有内部人士接受了采访,内部工作是否有没有注意到的地方,以对事件性质有全面、客观、准确的判断。

  此一事件的影响与媒体的广泛转载也有很大关系。无论如何,媒体有其不能改变的底色,新闻报道的真实性、严谨性与专业性原则必须恪守。但除此之外,也有必要反思公共信息的传播制度问题。

  有的重大决策、政策信息有听取社会意见的过程,但更多的决策、政策信息往往就是突然发布,充分、严肃的辩论、讨论、商议过程不够。重大信息的发布过于神秘,信息的呈现方式就会有些问题,无论是媒体传播还是其他公共信息传播方式。

  一直以来,新华社报道被认为代表了权威性,是经常被“授权发布”的媒体,这主要是因其信息传播上的特殊位置和特别权限,因此,转载新华社的报道不会被认为有问题,在某些时候,反而意味着稳妥和规范。税务总局将调整年终奖个税征收办法之所以被大量转载,就是因为“据新华社”为其信息来源和信息本身的权威性提供了担保。

  这起事件不仅是公共信息传播的一个特别事件,也是媒体行为上的一个重大事件。调查真相、公开信息、认真处理,这是必须的,除此之外,其所曝露的深层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责任编辑:hdwmn_L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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