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平权,好“标准”也要看实效

2024-11-16 19:33:25 admin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版近日公布。标准记者对比2011年旧版发现,艾滋平权最引人瞩目的好也“艾滋病不合格”条款被删除。这意味着从今年9月开始,看实艾滋病毒感染者将不再被广东省教师行业拒之门外。标准(5月27日《南方都市报》)

  在社会普遍仍将艾滋病毒感染者视为“异类”、艾滋平权各种“隐形歧视”无处不在的好也时候,广东省尝试向他们敞开教育工作的看实从业大门,无疑开了风气之先。标准不仅如此,艾滋平权新标准还删除了对肢体、好也视力及听力等残障群体的看实限制性条款,这对于就业权利依旧得不到充分保障的标准残障人士来说,同样是艾滋平权一个积极的信号。难怪这份“瘦身版”规定甫一公布便备受赞誉,好也被称为“零残疾歧视”。人们由此期待它将促进艾滋感染者、残障人群等弱势群体的平权工作,实在情理之中。

  不过,相比这种纸面上的“平权规定”,我更关心的是,“艾滋病毒感染者将不再被广东省教师行业拒之门外”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变成现实?换言之,如果对于艾滋人群的“零歧视”依旧只是“标准”意义上的,感染者想从教仍然阻力重重,那么“新标准”的价值势必大打折扣。这方面的例子不在少数,比如乙肝,尽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早已不再对乙肝人群“另眼相看”,但在具体的就学就业中,依旧充斥着对于乙肝患者及病毒携带者的各种歧视。可见,出台一个“一视同仁”的规定容易,而真正消除某种歧视则要难的多。

  有一种担忧认为,一旦取消艾滋病毒感染者的教师从业限制,将会出现“艾滋教师”大量涌入学校,进而引起师生恐慌的情况。这种观点一方面罔顾艾滋病毒主要是通过血液、性接触和母婴三种途径的传播事实,另一方面还存在偷换概念,将“特例”极端化、普遍化的逻辑谬误。

  在此,我且不再赘述日常生活、社交活动间的密切接触不会传染艾滋的科学常识,而来谈谈放开限制是否会导致“艾滋教师”数量暴增甚至失控?在我看来,没有也不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那种借此支持实行“艾滋病不合格”标准的观点,要么是出于无知要么就是别有用心。须知,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要想成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必须通过严格的考试和激烈的竞争。在这种情况下,一些艾滋病毒感染者如果仍能够脱颖而出、光荣上岗,那么不仅不会影响教育、引发恐慌,相反他们还可能成为学生的励志榜样,并且兼具普及防艾常识等“附加作用”。

  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打消社会、家长对于“艾滋教师”的担心、疑虑亦非一日之功。相关职能部门、学校负责人万不可以为,有了一个新标准就万事大吉。唯有认真落实“新标准”的各项具体规定,冲破来自固有观念、社会压力等方面的重重阻力,将“纸面承诺”化为现实权利,艾滋平权才有希望“积跬步而至千里”。(文/王垚烽)

责任编辑:hdwmn_c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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