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帮了销赃贼,知错也要“记错”

2024-11-16 16:35:21 admin

  以介绍工程为由,记错渭南人张宝山的派出装载机被同乡骗至咸阳三原县然后再被转手卖掉。让张宝山没想到的所帮是,犯罪嫌疑人白文起被捕后,销赃向渭南警方出示了一张由三原县公安局高渠派出所出具的贼知情况说明书,该说明书证明装载机的错也交易属于正常民间买卖关系,也正是记错因为这张说明书,犯罪嫌疑白文起才得以顺利销赃。派出昨日,所帮高渠派出所已承认那张情况说明书是销赃他们开的,并且承认他们的贼知工作中存在失误。(10月31日《今日咸阳》)

  乍一看,错也开错证明失误一起、记错小事一桩,派出是所帮不留意、纯属巧合。但这一年,我们见到了太多的“工作失误”和“纯属巧合”。这个地铁大屏幕出现“谁谁你妹”,那个单位大屏幕出现“妙龄女郎”,责任单位却都将这一罪恶的“帽子”冠给了“巧合”和“失误”,或者推给“临聘人员”。一件两件公众也能理解,毕竟再怎么说“人非圣贤”,谁又能保证自己一辈子毫无过错。

  但是,如果面对工作,需要核实真假、需要调查清楚的,你没有本着“事事用心”、没有认真负责的态度,该查实该调查清楚的事情由于怕苦、怕累、怕麻烦而随随便便、敷衍了事,败坏的不光是自己的名声、更是公职单位的形象和民心。

  虽然“出事”之后,派出所面对自己的失误,主动承认了错误,而且表示要积极帮失主找回。但笔者还是要说,承认错误是好事,但“知错”也要“记错”,把此次“错”当成一个教训,提醒、鞭策往后的工作,谨记“群众无小事,事事细心办”,不要“出事”就将“工作失误”挂在嘴边,将它当成了自己的挡箭之牌,而要把给民方便、为民谋利、让民放心当成是为民服务的出发点。

责任编辑:hdwmn_z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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